劳务差遣,又称劳作差遣、劳作力差遣等,即劳务差遣单位依据用人单位需求,差遣契合用人单位条件的人员到用人单位作业,如家政效劳公司差遣保姆、翻译公司差遣翻译人员等。劳务差遣是从职业介绍活动衍生出来的、相对于传统雇佣方法的一种用工方法,它将本为一体的雇佣、使用相别离,构成差遣公司、要派公司、受派职工三方联系。它的特色是劳务差遣公司“招人不用人”,用人单位“只用人不招人”,这种招聘和用人相别离的用工形式,在国际上非常盛行。从国际范围来看,劳务差遣以其机制灵敏、用工效率高、便于管理、有利于人才流动而取得公司喜爱,逐步变成劳作力市场上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变成“人力资源外包”的一种形式。
从劳务差遣的概念和特色来看,劳务差遣与劳务中介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其根本差异在于劳务差遣安排有必要与劳务差遣人员签定劳作合同,树立劳作联系。劳务差遣安排与劳务人员是公司和职工的联系,其相互联系调整适用《劳作法》和《劳作合同法》。它采取了由劳务差遣公司依据企、事业单位岗位的需求,差遣契合条件的人员到用工单位作业的全新用工方法。其特色是树立一种新式的劳作联系,即聘任别离的“用人不管人,管人不用人”的新式机制。而劳务中介安排主要是向公司和劳作者提供劳务信息效劳,并收取必定的劳务中介费用。劳作者与劳务中介安排不签定劳作合同,所以也不存在劳作联系,其相互联系不受《劳作法》和《劳作合同法》的调整,其相互联系是一种居间法律联系,其相互联系受《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