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个例子,如果一个公司总部设在广州,有分公司,在上海,但在河北没有独立的法人实体登记,也没有注册分公司河北办事处。因此,在社会保障领域有以下4种替代方法,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方法一:本公司不办理社保的员工,但社保费员工处理自己的员工。 (B到在员工帐户可以在B申请社会保障为自由职业者的身份,而且在当地自由职业者身份等方面的社会保障)
优点:操作方便,省钱。
缺点:首先,如果他不按照发行公司的员工保险费申请社会保障,那么一旦出事将负责公司;其次,如果员工对社会保障的个人身份,那么不能办理工伤和生育保险,如果发生事故,该公司不得不承担责任;最后,该公司实际上是在那里做是违法逃税的社会保障义务的被调查的风险。
办法二:公司为员工在A地上社保。
优点:完整合法,没有任何法律风险。
缺陷:员工固然在名义上是有了社保,但是却不能享遭到完好的权益:如员工退休或是离任时,养老险能转移的局部只是员工本人交纳的局部,公司所交纳的局部是不能转移的;医疗险在有的中央报销的手续会比拟费事,消耗时间长。不过养老、失业、工伤、生育险均能享用。
办法三:公司在B地用劳务派遣的方法处理。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签派遣合同,派遣公司与员工签劳动合同,为员工上社保。
优点:合法,没有任何法律风险;员工能够在当地享遭到完好的社保权益;社保办理手续由派遣公司打理,公司管理本钱降低。
缺陷:由于员工在法律上属于派遣员工,所以他们会觉得本人像暂时工,严重缺乏归属感。另外,公司要向派遣公司支付一定的效劳费。
办法四:公司在B地拜托人事代理机构办理保险。
优点:没有法律风险;员工可以享遭到完好的社保利益;社保代理有社保代理机构办理,为公司节约了本钱等。
缺陷:公司要向代理机构支付一定的效劳费。
很多人会担忧外地社保代理不晓得怎样办理,想起来总是会以为十分费事,但其实外地社保代理的办法也是有很多的,只是每一种都有本身的优缺陷,所以大家在办理时要谨慎的选择,找到最合适本人的那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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